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4294-2017 农村民居防御强降水引发灾害规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民居村镇和单栋防御强降水引发灾害的一般原则、选址要求和防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民居强降水引发灾害的防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78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81 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DZ/T 0219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39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DZ/T 028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强降水 heavy rainfall

降雨集中、强度强或者持续时间长的降水。容易引发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等

灾害。

3.2

内涝 water logging

由于积水过多、导致土壤过度浸泡或地面被淹而造成的一种自然灾害。

3.3

mountain torrent

在山丘区由强降水、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引起的小流域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3.4

中小河流洪水 small-and medium-sized rivers flood

由强降水、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引起的中小河流水位迅猛上涨的水流现象。

3.5

landslide

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降水、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

下失稳,沿着坡面内部的一个(或多个)软弱面(带)发生剪切而产生的整体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

GB/T 34294—2017

现象。

3.6

泥石流 debris flow

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强降水或融冰化雪引发的山洪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

及石块的特殊洪流。

4 一般原则

4.1
农村民居防御强降水引发灾害宜采取科学规划、以避为主、避防结合的原则。

4.2
农村民居选址应避开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高风险区域。

4.3 农村民居强降水引发灾害防御宜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5 农村民居村镇和单栋的选址要求

5.1 村镇规划建设选址要求

5.1.1
收集气象、水文、水利(排涝设施等)、地质、隐患点、历史灾情等基础信息资料,并查看所在地强
降水致灾普查数据。数据应精细化到农村民居建设所需要的精度。

5.1.2
应查看强降水引发当地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风险区划图,了解灾害风
险不同等级的位置和范围。

5.1.3
农村民居村镇不应建在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高风险区。

5.1.4 农村民居村镇在较高风险区建设应符合 GB 50178、GB 50201、DZ/T
0286、GB 50181 的要求。
城镇化建设的村镇应增加建设区域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风险评估。

5.1.5 位于海边的村镇应考虑风暴潮的影响。

5.1.6
位于蓄洪水库、排洪沟渠、防洪闸和排洪涝设施下游的村镇应提高防洪标准和风险管理。

5.2 单栋选址要求

5.2.1 应避开山沟、溪河两边低洼处、河道交叉处、拐弯凸岸处。

5.2.2 位于历史上有洪灾的农村民居,地基高度宜高于淹没点高度。

5.2.3 DZ/T 0286
中欠稳定和不稳定的滑坡区、中等和强发育泥石流沟,不应建农村民居。

5.2.4 下列易发生泥石流的区域,不宜建农村民居:

a) 结构松散、抗剪强度和抗风化能力较低的岩土处;

b) 具有斜坡的、断层的岩土处;

c) 江、河、湖、海沟的斜坡处,前缘开阔的铁路和工程建筑物的边坡处;

d) 地下水丰富且碎屑岩石为主的岩土处;

e) 沟岸山坡坡度大于25°的地方。

5.2.5 下列易发生滑坡的区域,不宜建农村民居:

a) 以较破碎岩石为主的地层坡度25°~45°的山体;

b) 以较坚硬岩石为主的地层坡度大于45°的山体;

c) 成孤立山嘴的山坡、凹形坡体和有明显裂缝的坡体。

5.2.6 边坡坡度允许值应符合GB
50007—2011表6.7.2的要求,切坡建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GB/T 34294—2017

6 农村民居村镇和单栋防御要求

6.1
应加密山区、山地丘陵区、山地型旅游区村镇的降水观测网建设,应建立强降水引发灾害阈值数据
库。相应的村镇应加强风险管理和提高防御要求。

6.2 应制定村镇强降水可能引发灾害季节历。

6.3
应绘制村镇资源地图、强降水引发灾害风险和脆弱性地图、安全出口和应急路线图。

6.4 应确定村镇防灾减灾资源信息和发布方式。

6.5 防御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历史上出现过中小河流洪水漫顶或者山洪漫顶影响的村镇应加强风险管理和提高防御要求,
建筑物后退安全距离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

b) 当河流贯穿村镇、河床较深时,应设挡土墙等护岸工程;

c) 位于内涝的平原、洼地、山谷等村镇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应符合
GB50069 的规定;

d) 位于蓄涝洪区的农村民居,屋顶应采用平顶;

e) 村镇位于山洪流域下游及流域出口处,宜采用排(截)洪沟;

f) 山区坡面宜采取建设梯田、梯地防洪工程措施;

g) 山区坡度较大的地面宜采取植树种草;

h) 山间溪沟道,宜采用在横向修建5 m 以上低坝的措施。

6.6 防御泥石流和滑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符合 DZ/T 0239 和 DZ/T 0219 的要求;

b) 应提高强降水引发泥石流和滑坡监测预警水平;

c) 应制定村镇泥石流、滑坡防御和应急方案。

6.7 单栋防御建设应增强整体刚性措施。

GB/T 3429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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